郴州市北湖区商务局政务公开指南
2008-11-13 16:40  文章来源:北湖区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单位机构情况
  1、单位地址:郴州市骆仙西路2号 电话:2167083
  2、领导班子成员
  局 长  朱庆国
  党委书记  刘训旗
  副 局 长  曹跃军
  副局长兼 李 斌
  招商局局长 
  工会主席  罗平贵
  纪检书记  何纯光
  3、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全区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拟定全区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和成品油、酒类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拟定和执行全区外贸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全区出口创汇工作;研究拟定提高全区出口产品质量,调整出口商品结构的发展规划,推动“科技兴贸、以质取胜”战略的实施。
  (六)负责全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定和执行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的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接收多边和双边无偿援助,核准区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的企业并实施监督管理。
  (七)负责组织实施市商务局、区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指导和协调以北湖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八)负责全区牲畜定点屠宰工作的管理,确保牲畜定点屠宰市场的有序运转。
  (九)负责全区商务工作的考核考评,负责全区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区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归口管理区招商局、粮食局、供销联社、商业行业管理办、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市场服务中心。
  (十一)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乡(镇)商务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主要股室及直属机构工作职责
  (一)主要股室
  (1)办公室
  负责拟订局年度工作计划,处理局机关的日常政务,协助局领导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负责全区商务情况综合,对全区商务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拟订我区商务工作的各项政策;负责办理区委、区政府和局领导的批示、上级机关交办事项及区人大建议、议案和区政协的提案;负责全区重点商务活动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秘书事务、重要文件的起草、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要、保密、信访、档案、保卫、印章管理、对外宣传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执行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
  联系电话:2167083
  (2)外经外贸股(企业管理股)
  负责拟订全区外贸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并督促实施;组织、协调完成区政府下达的进出口任务和劳务管理及兴办境外企业任务;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对外经济技术援助,接受多边和双边无偿援助;负责承办进出口贸易、劳务输出、经济技术合作技术培训;组织和指导全区外经贸交易会、境内外展销会、洽谈会;负责全区进出口调度以及进出口业务运行中的综合分析和跟踪管理;负责审核技术设备的进出口、机电产品出口。负责全区内外贸易统计及其信息发布。负责局属企业的管理,帮助局属企业深化改革,做好局属企业的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电话:2167084
  (3)商贸管理股(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办)
  负责监测、研究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边销茶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指导监督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的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工商企业营销工作,对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省、市、区有关规章、政策、办法,会同畜牧、卫生、环保等部门对全区牲畜定点工作进行规划、审批、指导、监督及行政执法;负责指导定点屠宰场(厂)的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肉品放心工程的安全检查、情况综合、内外关系的协调处理;指导和督促牲畜定点屠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联系电话:2167053
  (二)区招商局
  (1)投资联络股
  组织和参与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招商活动;研究提出全区外商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导向要点和规划布局的意见建议;建立北湖区网络招商平台,收集、制作和定期发布招商项目信息;负责境内外招商活动的归口管理和协调;负责外来投资者的接待、洽谈、考察等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2167084
  (2) 管理审批股
  负责在依法委托的审批权限范围内审查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增资、减资、转股、合并);受理、协调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负责招商活动后已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情况和项目进展的督促、检查、调度和通报;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2167084
  二、行政许可及便民服务事项
  项目一
  项目名称: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申办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审批方式:审批
  承办股室:管理审批股
  审批程序:提交申报资料→窗口受理→领导审批→窗口出件→上报市招商局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原件(合营双方共同签署);
  2、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合营双方共同签署);
  3、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文件原件(区发改局);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市工商局);
  5、合营企业合同、章程原件(由合营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6、合营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
  7、合营各方董事会成员委托书原件(各方分别委派,各方董事长签字加盖公章);
  8、监事会成员委派书原件(委派方签字盖章);
  9、经营管理人员聘请书原件(合营企业董事会成员签署);
  10、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营管理人员身份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及个人简历复印件;
  11、合营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外商投资主体资格证明公证文件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文件原件(所在地公证机构、使(领)馆);
  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签署);
  14、合营各方资产资信证明原件(开户银行);
  15、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附权属证明复印件);
  16、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17、其他所需资料。
  注:①英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
  ②外国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供有中国使(领)馆签证的护照复印件作为投资者身份证明并能提供有效护照原件供核对的,不需提交公证、认证文件;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供经大陆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作为投资者身份证明并提供有效原件供核对的,不需提交公证文件。
  办理期限
  承诺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项目二
  项目名称:外资企业申办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审批方式:审批
  承办股室:管理审批股
  审批程序:提交申报资料→窗口受理→领导审批→窗口出件→上报市招商局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1、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原件(投资者签署);
  2、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投资者签署);C、项目核准文件原件(区发改局);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市工商局);
  4、外资企业章程原件(由投资者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司章);
  5、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
  6、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原件(董事长签字,加盖公司章);
  7、监事会成员委派书原件(董事长签字,加盖公司章);
  8、经营管理人员聘请书原件(外资公司董事会成员签署);
  9、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营管理人员身份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及个人简历复印件;
  10、外商投资主体资格证明公证文件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文件原件(所在地公证机构、使(领)馆);
  11、投资者资信证明原件(开户银行);
  12、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附权属证明复印件);
  13、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14、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签署);
  15、其他所需资料
  注:①英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
  ②外国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供有中国使(领)馆签证的护照复印件作为投资者身份证明并能提供有效护照原件供核对的,不需提交公证、认证文件;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供经大陆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作为投资者身份证明并提供有效原件供核对的,不需提交公证文件。
  办理期限
  承诺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项目三
  项目名称:成品油经营企业资格年审
  项目依据:商务部2006年第23号令《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审批方式:审批
  承办股室:商贸管理股
  审批程序:下发通知→初步审定,提交意见→(上报市商务局)→通过年审→发放审核后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审表;
  2、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套;
  4、有效期内的加油机流量计量检验合格证书、加油站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两套。
  办理时限
  承诺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项目四
  项目名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
  项目依据: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审批方式:备案登记
  承办股室:商贸管理股
  审批程序:提交申报材料→仓储地现场考察并提交意见→批准备案或提书面说明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
  2、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复印件两份。
  办理时限
  承诺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项目五
  项目名称:乡镇牲畜定点屠宰场设立
  项目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    
  审批方式:审批
  承办股室:商贸管理股
  审批程序:提交设场报告→组织环保、规划、工商、卫生、畜牧水产等部门现场初步评估→下发同意兴建的批复或提出否定意见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1、确定拟设场地点,提交设定定点屠宰场的报告;
  2、立项、环评、规划、国土征用、工商登记等相关部门手续(接同意设场地批复后办理并提供)。
  办理时限
  承诺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项目六
  项目名称:内资直销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确认
  项目依据:国务院第4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管理条例》规定
  审批方式:确认
  承办股室:商贸管理股
  审批程序:申请提交→考察认定→出具确认函或说明意见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网点确认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直销企业委托书等复印件。
  办理时限
  承诺7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项目七
  项目名称:酒类零售备案登记
  项目依据: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审批方式:备案
  承办股室:商贸管理股
  审批程序:领取并填写《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提交→办理《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书》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1、法人代表或业主签字盖章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
  承诺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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