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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重点项目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点
2007-01-25 10:20  文章来源: 区政府办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我区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实现北湖经济跨越式发展,特制订2006年重点项目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随重点项目走”的方针,争创全省一流水平,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突出重点建设项目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大投资力度和工作力度,强化目标责任,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北湖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力为北湖区招商引资活动构筑全新的战略平台,进一步治理和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的施工环境,突出抓好“西区开发”、“北湖工业园”、“江源水库”、“科技产业园”、“武广高速铁路”的施工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全区范围内省、市、区所有重点建设项目的施工环境有全面好转。
通过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并按照“三到位”(资金、技术、监理到位)和“三增加”(时间、人员、设备增加)的要求,做到“三确保”(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着力提高产业竞争能力,提高城市发展能力,努力实现重点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2006年全区实施38个重点建设项目,准备项目4个,计划完成投资11.55亿元,竣工投产项目15个。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重点项目领导。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区级领导负责制,确保每个重点项目有二个以上区级领导挂点联系。挂点领导应切实搞好协调服务,深入项目单位,掌握熟悉情况,为项目业主排忧解难。主要任务是:一是督促和帮助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保证做到“三个三”,即资金、技术、管理三到位,作业时间、设备、人员三增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三确保。二是督查工程形象进度,深入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三是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及时帮助解决。落实项目联系单位负责制,区直有关部门、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及时做好跟踪服务、协调指导、优化环境等工作。各职能部门必须积极主动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优质服务,要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限定办事期限和优先办理有关事项,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重点项目监管。严格实行重点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实行重点项目“四定”工作制度,即“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定奖惩”,项目联系单位与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实行重点项目月报告和季调度制度,及时了解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和工作动态,区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项目业主须服从协调和调度。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形象进度慢,施工组织管理不力,不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项目,要退出或取消重点项目资格。每半年进行一次淘汰。反之,符合重点项目入选条件的项目可随时申报,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三)加大督查宣传力度。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督查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建设环境进行督查,每半年一次大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区通报。
在督查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形象进度、综合管理等情况的同时,要加大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一是区委、区政府已出台的各项文件、制度的落实。如对重点项目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的落实,各部门对优化经济环境措施的落实,以及领导联系项目责任制度、奖惩制度、动态管理制度等工作措施的落实。二是强化舆论宣传监督。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继续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强化舆论宣传,每年要在省、市主流媒体有6篇以上宣传我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重点报道。要利用板报、宣传栏、广播、电视等舆论工具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宣扬治理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好人好事。曝光违法违纪案件,宣传建立公平、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意义,“北湖报”要开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我应该做什么”专栏,在全区上下深入开展优化环境建设宣传教育活动,逐步使“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事事关系北湖形象”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全区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优化环境、一心一意谋求招商”的局面。三是加大督办工作力度。经多次督查督办不能解决落实的问题,是业主责任的要更换业主或取消重点项目资格,是施工单位责任的要更换施工队伍,是项目所在地政府或部门责任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按照区委、区政府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方案的要求,建立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坚决查处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对有诉不受、有案不查、违纪不究及对交办的案件久拖不决而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追究有关责任。
(四)完善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机制。要切实落实重点项目各项优惠政策,任何单位不得推诿、拖延,对未经批准的项目,各有关职能部门不得擅自给予优惠。进一步落实奖惩制度,对按时完成工程进度、经济效益好、质量优良、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重点项目,按照北湖区年度综合考评奖励方案给予表彰奖励。对重点项目建设中管理混乱、质量低劣、出现重大事故、延误工期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进行处罚,通报批评,年终不得评先、评优。要继续推行重点项目建设“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施工环境预警机制,对区属范围内的重点项目建设均要建立由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乡镇街道、区治理办、重点办联席会议制度,对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必须在项目正式开工前进行专题研究,对施工建设中出现的阻工扰工、强行参运、强买强卖等破坏施工环境的现象与行为实行露头就打击,坚决把这类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加大融资投入力度。各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单位(乡镇)和项目业主要采取一切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想方设法做好重点项目的融资工作,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协调工作力度,争取银行贷款资金的落实;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向上级争取政策性资金和专项资金的协调工作力度,保证年度计划内资金落实到位;加大工间融资工作力度,吸纳激活更多社会资金投入重点项目建设。区产业引导基金应主要投入到重点项目特别是生产性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上来,凡投入到重点项目的财政性引导资金,须经重点办加强引导,以财政性资金拉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的投入。
(六)抓好测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我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2006年将继续在全区开展2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测评活动,全面了解全区经济发展环境状况,并将测评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对测评不及格的单位和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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