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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灾害风险防范保障体系全面启动
2007-05-28 10:16  文章来源:北湖新闻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按照“政府统筹、财政出资、市场运作、农民受益”的模式,5月12日,区民政局代表全区农户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北湖区支公司签定了全区农户住房和灾后基本生活救助统一保险协议。

统一保险费标准为每户农户11元,其中,住房保险费10元,灾后基本生活救助保险费1元。统一保险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二八的比例共同负担,由区财政局一次性全额拨付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北湖区支公司。农户住房和灾后基本生活救助统一保险协议的签定,意味着全区农户在保险年度内(2007年5月12日至2008年5月11日)因自然灾害造成农房损失和因农房受损造成农户基本生活困难的,将按不同情况得到保险公司最高5000元的住房赔偿和1000元的基本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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