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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2009年第四届中国(长沙)国际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2009-09-18 15:38  文章来源:北湖区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北政办函〔2009〕62号

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团参加2009年第四届中国(长沙)
国际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内需,繁荣市场,推动湖南食品工业和现代农业发展,省政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定于2009年10月8日至11日在湖南国际会展中心共同主办2009年第四届中国(长沙)国际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食博会)。现将我区组团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参加本届食博会的重大意义。本届食博会是省政府安排的重大经贸活动之一,是在全省大力启动内需,搞活流通,应对金融危机挑战及全省规模食品工业(不含烟草)总产值突破千亿元大关,加速推进食品工业大发展的背景下举办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动员食品行业相关企业用好这一平台,充分展示成果,扩大交流合作,加强品牌建设,促进产销对接,推进我区食品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广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重点动员和组织本辖区的规模企业、龙头企业、品牌企业和“名、优、特、新”食品及关联企业参展,要重点协调好裕湘面业、华鼎粮油、方利米业、中天粮油、美丽年华食品及百福神曲酒等企业的参展。要充分利用展会平台,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区商务局要牵头组织,统筹做好各项参展工作,区经济局、区农业局、区粮食局、区乡镇企业局等部门为参加单位,负责落实好参展企业。
三、参展有关事项
(一)参展费:每个展位为9平方米,费用5000元,由各参展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展位并支付展位费用;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于9月18日前将有关企业参展筹备情况书面上报区商务局(联系人:赵碧海,联系电话:2167053,13873522536,传真:2167083);
(三)报到及参展时间:10月6日—7日报到布展,10月8日在湖南国际会展中心开幕;
(四)区领导及区直部门参会人员的费用由区商务局商区财政局统筹安排。各参展企业相关费用由企业自负。
四、组团及分组安排:
成立2009年第四届中国(长沙)国际食品博览会北湖区筹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高生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才友 区政府副调研员
郝油龙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朱庆国 区商务局局长
黎晓文 区经济局局长
刘春宁 区农办主任
陈秋生 区农业局局长
罗贤瞩 区粮食局局长
陈先国 区乡镇企业局局长
胡 敏 区商务局副局长
郑福保 石盖塘镇镇长
许 青 华塘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统筹组、会务及展务组,其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统筹组
组 长:朱庆国
副组长:何耀国
成 员:赵碧海
工作职责:负责食博会组团参展的综合协调工作及区内参展商情况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会务及展务组
组 长:陈先国
副组长:胡 敏
成 员:张亚琴
工作职责:负责区内参展企业的落实;参展团的展务工作,包括联系展位、展位总体设计、布展等相关工作;负责区领导及代表团成员的食宿及会务安排。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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