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湖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郴州市北湖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北办字〔2009〕87 号中共北湖区委办公室、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湖区2009年招商引资活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9-07-21 10:04  文章来源:北湖区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湘南国际物流园党委、管委会:

  《北湖区2009年招商引资活动月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北湖区委办公室

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719

 

 

北湖区2009年招商引资活动月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为全面落实我区“全年招商、全民招商、全体招商、全力招商”思路,进一步推动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向纵深开展,区委、区政府决定把20098月定为全区招商引资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内容

  以小分队招商为主线,以广泛搜集外来投资项目信息、向外发布招商项目、结识一批新客户、洽谈一批新项目、大力承接沿海产业转移为重点,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确保完成今年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为明年招商引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突出抓好以下三个工作重点:

  1.充实和完善“两库”(招商项目库和客户库)建设。广泛收集整理一批新的有价值的外来投资项目信息,为项目开发提供资料;广泛结交一批新的投资客商,掌握客商投资领域、投资规划、投资规模和重点,为客户库建设提供资料。

  2.巩固和发展业已建立的联络渠道和合作关系。深入推进在谈项目,促进一批在谈项目转为意向协议项目,意向项目转为合同项目,合同项目转为签约项目,签约项目转为开工项目,开工项目转为生产出效益项目。

    3.广泛宣传推介福城郴州、亮丽北湖。重点是向外发布一批招商项目,积极宣传省委、省政府赋予郴州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34条政策措施,介绍我区园区标准厂房建设,促使已建成的标准厂房尽快出租。

  二、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中旬至7月底)

  1.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月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项目收集筛选、衔接好招商小分队的活动行程、联系企业等前期准备工作。

  2. 720日,区委、区政府将召开活动月动员大会。会后,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区直一、二类招商引资单位要将本单位活动月工作方案和小分队组织情况报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及区商务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初至8月底)

  1.各单位按照活动月工作安排,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参加区商务局安排的招商小分队活动,区级其他领导参加所分管的部门或所联系的乡镇、园区招商小分队活动。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加本单位的小分队招商活动。

  2.石盖塘工业小区、湘南国际物流园在珠三角地区组织开展园区承接产业接移招商推介会。

  3.区商务局要组织3次珠三角地区客商座谈会或园区转移意向企业座谈会。要实现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邀请一批意向客商来我区考察投资环境,促成投资意向落实。

  4.参加市承接办组织的湖南郴州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34条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座谈会,进一步宣传推介北湖区的招商环境、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争取一批项目签约落实。

  (三)跟踪服务阶段(8月至9月)

  1.各单位梳理活动实施阶段所掌握的信息,确定需要深入洽谈、跟踪服务的项目,登记造册备案,并按照领导干部分工联系的原则,制定《领导干部活动月跟踪服务在谈重大项目安排表》,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支队伍、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

  2.根据需要,将全区重大在谈招商项目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一事一议”专题协调会议,按“一事一议”政策给予优惠。

  3.9月组织的为外来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与跟踪服务阶段一并进行,不再另行发文。

  (四)督查总结阶段(9月初至9月中旬)

  1.各单位对活动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按要求于910前将活动有关数据和活动成果报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商务局)。

  2.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商务局组成督查小组,认真督查,通报全区活动月开展情况。

  3.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第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暨全区招商引资活动月总结交流大会,听取各重点乡镇、园区、街道和区直一类招商引资单位的汇报,部署下段工作。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调度。活动月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商务局)设立活动月联络电话,随时负责联系和沟通活动月期间的相关事宜,电话:073521670532167083。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带队招商,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把手要带头招商。区招商引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及时通报各单位活动月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区直单位要抓好本地本单位活动月的组织协调,推动活动月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本次招商活动月是我区今年开展的又一次全区集中招商月,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责、通力合作、积极参与。各相关单位、部门职责及要求如下:

  1.区委办、区政府办:负责牵头全区招商活动月的开展,活动月动员大会及总结大会的召开。

  2.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负责活动月的督查和通报,调度各级各部门为外来投资企业排忧解难。

  3.区委宣传部:负责活动月的整体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4.区政府信息化办:负责通过网络向外宣传北湖、推介我区重点招商项目,开展网上招商,提高我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5.湘南国际物流园、石盖塘工业小区:负责在珠三角地区组织召开我区产业园区承接产业接移招商推介会,要求到会意向客商在80人以上。

  6.区商务局:①负责制定全区活动月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统筹各单位招商小分队活动安排;

  ②负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活动月中的行程安排;

  ③负责组团并组织客商参加湖南郴州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34条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座谈会,进一步宣传推介北湖,负责省会企业郴州行活动与市招商局的衔接工作;

  ④负责组织召开3次珠三角区域客商座谈会或园区意向转移企业点对点、面对面座谈会;

  ⑤负责协调调度深圳外商协会、广州外商协会、山东荣成东亚汽配公司等意向客商来我区考察事宜;

  ⑥负责牵头活动月中跟踪服务的安排调度;协助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和区监察局对活动月进行督查;

  ⑦负责全区活动月的总结、汇报。

  (三)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招商领域重点是在珠三角地区和有项目对接的地区。招商项目重点是商贸物流、旅游休闲、房地产业、食品加工业、配套制造业、有色金属矿产品精深加工和沿海产业转移的加工贸易项目。招商客户重点是已有联系的、有投资意向的客户。招商部门重点是乡镇、街道、园区和经济部门及有招商引资任务的一、二类招商部门。

  (四)创新方式,务求实效。各单位特别是工业、农业、旅游、建设等行业牵头部门要组建若干招商小分队,安排专人、专车、专项经费,开展走出去“点对点”、“面对面”招商。要主动邀请一批新结识的、有转移意向的客商来北湖,开展“请进来”招商。如有重要客商或需要区领导出面,可申报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要广泛收集同乡会、商会、协会招商信息,积极开展引老乡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回故乡、建家乡活动,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要发挥已有的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的作用,通过对已来我区投资客商推荐的客商进行重点走访,开展以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要务求招商实效,切忌以招商为名变相旅游,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五)跟踪推进,搞好服务。活动月结束之后,各单位要对需继续跟踪推进的在谈项目和重要客商,制定跟踪推进落实措施,要与为外来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活动月成果。

 

 

 

 

 

 

 

 

 

 

 

 

 

 

 

 

 

主题词:外向型经济  招商引资△  工作方案  通知

 中共北湖区委办公室                      2009年7月19印发

(共印130份)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北湖区积极筹备8月郴州市主要项目现场调度会    2009-07-16 15:19
郴州北湖郴江镇以“三招”兴财促进招商引资大发展    2009-07-09 11:50
郴州市北湖区郴江镇先行先试建设标准厂房见实效    2009-07-09 11:48
郴州市北湖区积极为项目保驾护航    2009-07-09 11:47
郴州市北湖区打造服务型政府出实招    2009-07-09 11:45
郴州湘南国际物流园争资立项结硕果    2009-07-09 11:44
郴州市湘南国际物流园园区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2009-07-09 11:42
郴州市北湖区人大充分利用人大代表资源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2009-07-09 11:40
郴州市北湖区大力融资积极破解资金瓶颈    2009-07-09 11:39
北湖区开展全区招商引资暨重要商务工作半年督查    2009-07-08 15:5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湖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刘 琦 电话:0731-2287058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田甜 电话:010-51651200-629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