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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湖区委办公室、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直单位开展“三满意”公开承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05-07 16:20  文章来源:北湖区政府办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区直单位开展“三满意”公开承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湖区委办公室
          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1日
  区直单位开展“三满意”公开承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市政府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推进全区“一区三中心”建设,区委、区政府决定,从2009年4月份开始,在区直相关单位开展“三满意”(群众满意、基层满意、社会满意)公开承诺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完成2009年主要工作任务,为群众、基层、社会提供高质优效服务,使群众满意、基层满意、社会满意。
  二、参与单位
  区直机关单位(51个):区农办、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建设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委、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市工商局北湖分局、市国土局北湖分局、市环保局北湖分局、市广电局北湖分局、区公路局、区旅游局、区煤炭石墨局、区残联、区乡企局、区民宗局、区老龄委、区城管办、区外侨办、区信息化办、区体育局、区农机局、区畜牧水产局、区蔬菜局、区物价局、区粮食局、区能源办、区招商局、石盖塘工业小区、湘南国际物流园、万利城建公司。
  三、承诺内容
  1.本单位要完成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根据2009年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部署,省、市、区为民办实事任务安排,以及上级对口部门来确定本单位2009年要完成的重要工作。
  2.本单位的重要服务事项。各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围绕为群众、为基层、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在简化办事程序、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作出明确的承诺。
  3.承诺事项要简洁务实。各单位的承诺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又要切合实际,做到事项清楚、责任明确,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所作承诺必须在单位内部进行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报区“三满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四、承诺方式
  1.会议表态发言。在2009年4月上旬召开公开承诺会议,各承诺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本单位表态发言,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定,并由区新闻中心逐一录像,年终回放。
  2.报纸刊登。从2009年4月中旬开始,在报纸《北湖新闻》上逐一刊登各单位的公开承诺。
  3.政府网站公布。从2009年4月中旬开始,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全年公布各单位的公开承诺。
  4.政务公开栏公布。从2009年4月中旬开始,各单位自行将各自的公开承诺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栏内予以全年公布。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项活动由区委书记和区政府区长总负责,具体工作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建立责任制度,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抓,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位干部,在单位内部实行承诺和考核,做到“个个肩上有担子,人人头上有压力”,形成齐心协力、扎实干事的氛围。
  (二)做好舆论宣传。新闻部门要开辟专题和专栏,对开展“三满意”公开承诺活动进行全程报道。要加强与上级各类各家媒体的联系,对我区开展“三满意”公开承诺活动进行跟踪报道,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
  (三)搞好协调配合。公开承诺的事项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相互协调配合。各项工作由联系的区级领导负责总协调,相关单位积极搞好联络调度,主动配合。
  (四)强化督促检查。区政府办和区政府督查室要把开展“三满意”公开承诺活动作为日常督查的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制订相应的督查工作方案,2009年6月、12月集中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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