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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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27 10:27 文章来源:北湖区商务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以及省、市粮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理顺职能、健全机制,做好我区粮食工作,根据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
为稳步推进我区粮食工作,区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区粮食生产和流通负总责,分管副区长负直接责任。各乡镇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乡(镇)长负直接责任。一是担负起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实现粮食总量平衡的责任,促进粮食生产向稳定、高效、优质方向发展;二是担负起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和依法管粮的责任,为粮食行政执法提供必要的机构保证、编制保证、经费保证和装备保证;三是担负起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的责任,大力扶持粮食龙头加工企业,把粮食产业化经营作为富民强区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四是认真落实北湖区政府《关于授权北湖区粮食局对区粮油购销中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通知》(北政函〔2008〕20号)文件精神,未经区政府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动用、处置或侵占粮食企业的资产。区粮食局作为区政府的工作局,要担负起对全区粮食工作综合、协调、监督、服务等具体工作责任,要认真履行好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抓好资产管理和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切实抓好粮食购销、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抓好粮食收购,是政府掌握粮源的关键,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举措,也是粮食部门的重要工作。一要加强政策宣传,提前做好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准备工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密切配合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各项准备,做到理解政策无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缩水。二要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市场主渠道作用,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鼓励企业增加粮食经营。要创新收购方式,将收购触角延伸到农村千家万户,方便农民售粮。要坚持优质优价,以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得抬级抬价,损害国有利益。
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流通秩序,不断提高依法管粮能力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围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建立完善我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行政执法考评机制。二是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加强质量监管,完善粮食质量调查测报体系,开展原粮卫生专项调查,确保粮油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库存监管,把粮食库存监管作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中心任务抓紧抓实;加强收购市场监管,全面检查各涉粮企业和粮食经纪人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查处各种违规行为,查办各类违法案件,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健全粮食市场体系
继续加强粮食产业化基地建设。按照“公司+农户”、“企业连基地”的模式发展订单粮食。继续实施名牌战略,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打造北湖粮油品牌,争取用2-3年时间,使我区2个以上粮油企业成为省级龙头企业。实施“科技兴粮”战略,努力推进粮油精深加工和粮食仓储的新型工业化。加强粮食行业协会建设,推动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农户的联合与合作,优化资源、劳动、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配置,协助做好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工作,维护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益。大力推进义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推动我区粮食物流上新台阶。
五、进一步加强骨干粮库建设,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大力开展“科学储粮进农户”活动,确保粮食安全
要进一步加强骨干粮库建设,为粮食地方储备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保障粮油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湘政办电〔2008〕2号)精神,按照省政府2004年下达给我区储备粮的计划,我区要完成地方粮食储备200万公斤,其中静态储备100万公斤,动态储备100万公斤。要依法依规管理好地方储备粮,保证关键时候调得动,用得上。要大力开展“科学储粮进农户”活动,建设“无形良田”,充分发挥广大农户对粮食的“蓄水池”作用,确保粮食安全。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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